壘宏裝飾專業從事家裝,工裝,保證客戶花的每一分錢都物有所值,以下是壘宏裝飾的裝修心得分享:
雖然該物業仍處于空置狀態,但保安人員對業主的登記非常嚴格。保安說:“看房子還行,但還不能開始裝修,大東西別搬進來。"
業主苦笑道:“我們連進地裝修的權利都沒有。小區門口還掛著“歡迎回家”,是不是歡迎我們去看樣板室吧?"
雖然不允許業主裝修入住,但物業管理公司在辦理送貨時已提前收取了“裝修擔保”和物業費。店主們紛紛拿出收據,“他們說沒有發票,以后要補發票裝修時間廈門,現在要是要,就得先點錢。
為什么交房后裝修不了? 物業管理處工作人員李先生告訴記者:“這是開發商安排的,最近有1000個業主同時來辦理發貨,我們哪里能忙。據說裝修要到下個月才放出來,如果好的話,說不定就是7月1日。"
在物業中
管理處,記者看到兩位業主正在辦理交房手續,物業公司要求他們支付“裝修擔保金”。“有發票嗎?”“這個沒有!”物業工作人員干脆地回答。

什么情況!什么情況!
它是在交貨時提前收到的

“裝修保證”和物業費?!
而不是讓裝修開發商安排?
仔細看看
開發者的聲明來了!
開發商:“我們是按照合同的標準來的”。
今年4月,業主代表與中澳城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常務副總裁周曉華進行了座談,并錄制了一段視頻。視頻顯示,談及房屋的交付,周曉華表示:“合同怎么辦理很明確,我們按照合同的標準辦理。"
6月28日,記者來到位于婺源灣一幢商務樓內的中澳城置業公司。 該公司副總經理郭先生表示,他不負責該項目,也不了解業務細節。“合同中的所有條款都算數。對于延遲交貨的賠償要求,您可以通過法律程序解決。郭先生說。

6月29日,《先驅報》記者多次致電中澳城地產投資人徐奎南,但電話始終未接通。
記者打電話給中澳城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常務副總裁周曉華,但對方沒有接電話,隨后回復短信:“開會。有急嗎?《先驅報》記者發短信要求采訪后,周曉華沒有再回復任何消息。截至撰寫本文時,開發商沒有對業主的疑慮做出任何解釋。
據業主介紹,自房屋交付以來,
開發商未向業主提交《面積測量表》和《竣工驗收記錄表》,房屋產權尚未正式完成。有業主推測,開發商目前正在測量面積,拒絕進入現場進行裝修可能與此有關。但這一說法尚未得到開發商的證實。
對于此事件
相關部門紛紛響應!
部門回應:此問題已得到高度重視

記者從廈門市國土資源局獲悉,開發商必須提交產權相關審查材料,如果材料齊全,相關職能部門會在審查后出具相關法律文件,但這需要一個流程。材料不全可能是開發商拖延辦理產權證的原因之一,中澳市開發商信息是否齊全、是否進入審核階段還有待確認。
廈門市建設局相關工作人員表示,中澳市業主反映的《竣工驗收記錄表》將影響開發商產權的處理。開發商須提交規劃、質監、環保、消防、民防等部門批準的驗收文件和檔案,建設局對此進行形式審查,材料齊全的,予以備案登記。
至于是否
中澳市開發商已提交材料備案,是否未出具產權證,需進一步核實。此外,《面積測量表》的審查和處理也會影響產權的處理。
據悉,中澳市部分業主反映的這一問題已引起相關部門高度重視,具體情況仍在進一步調查中,記者將持續關注進展情況。
所以
業主交房后擁有什么樣的權利?

我應該如何解決類似的情況?
一起來看看專業律師的意見和建議吧!
律師觀點業主有權在
占有房屋后進行裝修
東元(廈門)律師事務所律師陳啟斌認為,業主在取得房屋后,在遵守社區管理規定并履行物業服務合同約定的義務后,有權獨立進行裝修。然而,業主
交納裝修定金后,物業管理公司以開發商通知為由,禁止業主裝修,并無法律依據。開發商制定的通知內容不得侵犯業主的合法權益,否則無效。
此外,合同的商品房買賣一般對開發商逾期交付有違約責任

協議裝修時間廈門,業主可以依合同起訴開發商,要求其承擔逾期交付違約責任。
同時,因為房子的交付有
逾期半年,如果業主此前曾催促開發商交付房屋,而開發商在被提醒后三個月的合理期限內未履行,業主也可以行使解除合同的權利。
《竣工驗收記錄表》是房屋
驗收證明,《面積測量表》是確定房屋大小和繳納契稅的依據。如果開發商同時將房屋提交審批,將無法判斷商品房是否存在建筑質量缺陷,也無法確定房屋的大小以及如何繳納契稅,這將直接影響房屋產權證的辦理。
因此,如果開發商未出具《竣工驗收記錄表》和《面積測量表》,業主有權拒絕驗收房屋,由此產生的逾期交付責任由開發商承擔。
《先驅報》記者朱璜、林一斌/文、陳巧思/圖)
編輯:陳思琴
部分圖片來自網絡
海峽先驅微信(ID)綜合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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